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闽工院〔2010〕团15号
关于组织评选2009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红十字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系团委、青志协、红十字会:
2009年,我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红十字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创建文明校园,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和红十字会工作成效显著,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和红十字会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树立我校大学生服务社会、奉献他人的良好精神风尚,服务和谐校园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09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红十字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红十字会工作
1、从各系分会中评选评选出2个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
2、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按各系红十字分会会员数的0.5%从各系红十字分会会员中推荐。
3、红十字工作优秀志愿者按各系红十字分会会员数1%推荐从各系红十字工作的志愿者中推荐(可以是非红十字会会员)。
(二)青年志愿者活动
1、从各系中评选出3个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系。
2、院系注册志愿者数超过1500人的可推选3支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队(以班级为单位)、15名优秀青年志愿者;低于1500人的可推选2支服务队和10名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红十字会先进集体
1、系红十字分会组织健全,系各级领导重视红会工作;
2、系红十字分会会员数达50%以上;
3、会费收缴足额、及时,收缴率达100%;
4、全系会员熟悉红会业务知识;
5、系分会积极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
6、每年至少自主开展一次以红十字主题活动,活动效果好。
(二)红十字会先进个人(只能是会员)
1、热爱红十字事业,责任感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阅读有关红会报刊杂志,熟悉红会知识;
3、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系分会组织的红十字活动。
(三)红十字会优秀志愿者(会员与非会员均可)
1、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阅读有关红会报刊杂志,熟悉红会知识;
2、积极参加红十字知识宣传活动;
3、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系分会组织的红十字活动。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
1、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
2、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3、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自觉维护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良好社会形象。
4、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志愿者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在美化校园、抗震救灾、助残助困、服务社区、创建文明校园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五)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服务同学、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的志愿者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志愿者事业,责任感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遵守《青年志愿者法》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坚持原则,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三、评选方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由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和校红十字会、校青志协共同负责组织。严格标准,好中选优,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1、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格、事迹材料请于4月26日前上报校团委。
2、推荐材料要求填写完整,内容真实,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集体事迹材料限15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限500字,均采用第三人称写法。
3、推荐程序。各系团委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校红十字会、校青志协进行审核推选,报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审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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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0年4月20日
主题词:青年志愿者 红十字会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送:校分管领导,党办、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教务处、各系党总支
其中红十字会优秀青年志愿者,红十字会先进个人,以及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每班可 △各△ 推一个,然后由上头选,具体要求看文件。我们主要报名这三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