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31st, 2011

骇客们,起来创业吧[转]

网海拾贝, by 郭 涛. 分享到: 分享到豆瓣网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朋友社区

前一阵子「云端」服务正红的时候,很多熟悉技术的朋友(包括我在内)都有同一种反应:「这有什么了不起?我十年前就有自己的Linux主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连上去收信、抓档、听音乐…。」对于熟悉各种电脑网路技术的骇客来说,有自己的UNIX伺服器是很普通的事。 我在十年前就已经习惯用ssh连到我的伺服器上收email,或是用NFS把伺服器上的硬碟挂载到我的laptop上使用,所以在gmail和dropbox刚出现时,我并没有感到很兴奋,也不是最早开始使用的尝鲜者。

对于熟悉技术的骇客来说,如果发现自己有什么需求,就会动手利用手边的资源拼凑出属于自己的解决方案。 这种「私有服务」会让人很有成就感,因为除了是自己做出来的外,还可以不受服务提供者的无理限制。 (我在自己的伺服器上收信,信箱容量上限就是我的硬碟上限;在自己的伺服器上架网站,不会限制只能用多少CPU time或多少RAM,更不会被强迫放广告。)但相对来说,骇客也因此容易自满,看不起这些「了无新意」的服务,甚至因此忽略了利用这些技术创业来改变世界的机会。

善于写程式的骇客也有类似的盲点。 每当一个新网站或新软体出现时,一定会有一些人跑出来说:「我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东西,用X语言和Y框架一天就能做出来了,没什么了不起。」或是「这不是跟3年前的X软体一样吗?」,殊不知这个新东西可能就是Facebook或Angry Birds.

当一个人对科技了解太多时,也同时容易低估让新科技普及的难度和所产生的影响力。 对于这种人来说,没什么东西是「新的」,因为他们可能在20年前就做过今日Facebook或是Google的雏型了。 我在做研究写论文时,最大的感受也是这个:资讯界最重要的发明和想法早在30年前就已经存在了,现在很多「新科技」也只是把旧的方法套上新的环境而已。 可是,很容易忽略的一点是,骇客和研究人员做的雏型是用来满足自己一个人的需求而以,即使你能在一个晚上做出这个雏型,接下来你能让它成长为满足一百人、一万人,甚至一百万人需求的产品吗?

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后,不代表复制一百万次就能解决一百万人的问题。

满足一个人和满足一百个人是完全不同难度的事,同样的,满足一万人和一百万人又是不同难度的问题。 这种规模化的过程,难的不是平行化或分散式的后端技术,更重要的是创造出让每个人都愿意尝试并且感到满意的使用经验(user experience)。

Dropbox和古老的NFS本质上都是远端的档案系统,但Dropbox之所以能有上百万的使用者就是因为它够简单,安装完就能忘记它的存在。 使用者不需要知道伺服器在哪,不用设定分享哪个资料夹,不用写可怕的文字设定档或是面对有一百个选项的设定介面。 反观骇客间流行的各种技术,如果经过「妥善的设定」也是很好用,但问题是有多少人愿意去学怎么安装、设定、排除各种疑难杂症,甚至还得被迫先学个TCP/ IP基础概论?

我观察到有很多骇客自己做了很多小工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但在满足自己后也很少进一步分享这些工具或是想法。 我觉得这实在很可惜,也错失了很多机会,因为很多问题往往都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而已。 最近身旁有越来越多朋友投入网路/软体创业这条路,加上许多的创投、创业讨论blog的出现,可以感觉到台湾的软体产业慢慢开始出现微妙的变化。 众多的技术狂热者们,如果在hack完能进一步考虑更多人的需求,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说不定下一个Facebook或Google就是从你手中创造出来的。

(更新)
附注:我指的创业是广义的「创立属于自己的事业」,不见得是设立公司或营利企业才是创业。 把自己的工具转变成一个open source专案号招他人一起参与也是一种创业(而且还是慈善事业),把自己的技术心得开设成专业的blog分享给广大读者为目标也是一种创业(会有adsense收入喔,但可能非常微薄就是)。 本文目的在于鼓励有能自己动手做解决自身问题的人们,应该要让这些小东西或小点子发扬光大,而不是埋没在自家的硬碟或仓库里。 创业不见得要牺牲原本的工作或脱离舒适圈,即使只在周末或闲暇时间和三五好友一同朝同个目标迈进也是创业,重点是考虑到其他使用者,把目标从自身拓展到其他人身上,影响力自然就会增大。

原文:http://blog.vgod.tw/2011/05/31/hacker-and-entrepreneur .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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