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14th, 2011

关于核对201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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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1〕教2号

关于核对201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司〔2005〕3号)的精神,从2005年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中的图像内容将直接使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图像校对系统中校对无误的照片,以提高学历证书图像信息以及图像链接的准确性。目前,我校2010年10月参加拍摄的学生图像信息已于2010年12底陆续公布在教育部网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核对信息的注意事项:

  • 1、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按照提示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学信档案,进入“图片校对系统”进行信息校对。
  • 2、如发现教育部网站中的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务必在向教育部学信网提交勘误的同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到各系,由各系汇总后交教务科。
  • 3、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提交核对信息的机会,提交后,下次登录只能查询。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学生的个人信息,建议学生不要委托他人代为校对;同时严禁未经本人允许,尝试校对他人的图像信息。
  • 4、 根据规定,教育部网站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毕业生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及我校预计毕业生信息核对时的号码必须保持完全一致,才能保证将来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链接的准确性。
  • 5、在学信网上没有电子照片的学生,视为信息不全,学历证书将无法注册。请务必在5月25日前上网核对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负。

二、专业系的有关注意事项:

  • 1、汇总学生网上核对后不一致的信息,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信息核对表》,于5月3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至教务科。
  • 2、通知漏拍或因故未拍电子注册照片的毕业班学生自行于2011年4月(1日至30日)到新华社福建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补拍。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注:操作流程见相关文章学信网-电子图像校对操作流程[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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