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各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各见习单位: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三年三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09〕58号)要求,现将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任务分解给你们(附件1),并就做好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继续依托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见习服务部和有关省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组织实施。见习对象为毕业两年内待就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其中,7月份前见习对象以毕业两年内待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7月份后见习对象以201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主。
二、各组织机构要根据分解表的对应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主动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并做好见习管理与服务工作。各见习单位要规范开展见习活动,确保见习活动取得实效。
(一)岗位征集。各组织机构要依托各见习基地、见习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抓紧征集见习岗位。在岗位征集中,各组织机构要对见习岗位信息及时进行审核、筛选和汇总,填写”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岗位需求表”(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下同)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后,统一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对外发布。各组织机构要在本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的”2011年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岗位信息”建立链接。
(二)人选确认。各组织机构要通过开展双向洽谈、设立见习招聘专区、举办网络招聘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离校待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单位与毕业生达成见习意向签订《见习协议书》后,须将《见习协议书》、见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组织机构审核。各组织机构审核无误后,填写《2011年省级千名就业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信息情况表》(需提供电子版),连同见习单位申报材料于每月15-20日间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复核并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纳入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公布,并统一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管理服务。见习期间,各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劳动防护措施,确保见习毕业生人身安全。要安排导师做好传、帮、带,使毕业生通过参加见习活动,岗位技能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要按月向见习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并在发放时填写”福建省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签领申报表”(需提供电子版,下同),作为今后申领见习生活补贴的原始凭据。各组织机构要组织并指导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协助见习单位做好见习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毕业生就业见习结束时组织做好见习期满毕业生的鉴定工作和就业推荐工作。
三、见习活动结束后,各组织机构要收集汇总”福建省2011年省级就业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签领申报表”,审核后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将通过电话访问、网上公示、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按每名见习毕业生500元/月的标准,向见习单位返拨由其垫支的部分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E-mail:fjsbys@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
邮 编:350001
附件:2011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任务分解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福建省2010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部分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序 号 |
组织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见习服务部 | 林丽群 | 22852565 | 84648742@QQ.com |
2 |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 韩海 | 87383043 | 57021764@QQ.com |
3 |
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 | 吴永明 | 87777509 | 14934647@QQ.com |
4 |
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 |
刘国清 |
87667351 |
jxx1223@163.com |
5 |
福建省交通厅人才服务中心 |
邱春 |
87078065 |
qiuchun1211@126.com |
6 |
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服务中心 |
黄娟 |
87818419 |
hjuan@fjit.gov.cn |
7 |
福建医药人才服务中心 | 林芝 | 88018305 | 289325863@QQ.com |
8 |
福建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 | 郑耕 | 83373721-808 | Zg@510HR.com |
附件二
2010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岗位需求表
组织机构:
序号 |
见习单位 |
见习岗位 |
岗位数量 |
岗位要求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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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见习协议书
甲方: (就业见习单位)
乙方: (毕业生)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经协商,乙方(姓名 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同意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单位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见习管理
1、甲方按照相关法律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乙方见习期满后,甲方应对乙方见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出具就业见习鉴定意见(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制作提供)。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六、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乙方履行见习生活补贴支付手续,解除本协议,并书面告知主管部门或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七、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请如实填写。如没有,请填“无”。):
1、
2、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主管部门或有关人才服务机构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2010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毕业生信息情况表
见习单位: 组织机构: 年 月 日
序号 | 毕业生姓名 | 见习岗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附件五
福建省2010年省级就业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
生活补贴签领表
见习单位:(签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序号 | 毕业生姓名 | 见习岗位 | 补贴金额(元) | 毕业生签字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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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作为毕业生补贴申领原始凭证,请各见习单位按月填写;
2、补贴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本表须见习毕业生本人签字。
附件六
福建省2010年省级就业见习计划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领表
见习单位:(签章) 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学员 |
见习岗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见习时长 (从日/月至日/月) |
见习期满去向 |
拟申请补贴 金额(元) |
见习期满去向请选择填写:A:见习单位就业,B:其他单位就业,C:继续见习,D:待就业。
原文:http://www.fujian.gov.cn/ggfwpt/rlzy/jyaz/bysjy/tzgg/sgwyj/201105/t20110519_359870.htm.
基本上我会看完每篇文章才会评论,每个评论都要真心去写,确实需要很多时间